單簽裝修合同抬高房價
案例
福田一樓盤在市規土委的備案價約為3.9萬元/平米,而其實際售價為4.5萬元/平米,其中每平米6000元差價為裝修費,而這部分款項并不包括在購房合同中,而是由業主與第三方裝修公司單獨簽訂裝修合同。
解析
該項目用精裝修交房的方式,強制業主交納裝修費,以達到抬高價格、獲得更多利潤的最終目的。而4.5萬元/平米的單價已經超出政府指導價,因此開發商才強迫業主簽訂兩份合同,一份為與開發商簽訂的單價不超過指導價的購房合同,另一份為與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,簽約對象已發生變化。如果出現裝修質量或其他問題,開發商非簽約對象,規避了法律責任。
中聯地產二手房[區域 地鐵 學位]研究院總經理肖小平告訴記者,“除了抬高單價外,因為裝修費用不能貸款,因此除了首付款,置業者還要額外支付一筆不菲的裝修費。”
記者以上述項目正在銷售的180平米單位為例計算,以6000元/平米的標準裝修,業主要額外一次性支付108萬元費用,這樣會將部分置業者拒之門外。同時,未來房子出讓時,裝修費用不計入評估范圍之內,房屋的總價將被低估,業主將有苦說不出。
委托搭建樓板責任自擔
案例
今年4月,龍華某樓盤06戶型裝修的時候,把大門向外挪,占用了原本屬于公共面積的通道。這引起了很多05戶型業主的不滿,繼而引發了雙方業主多次暴力沖突。05戶型業主覺得自己的權益被侵害,而06戶型業主也覺得委屈,因為當初買房時,被銷售人員暗示這部分公共通道是贈送面積,因此單價要高于同層的05戶型。
解析
“通道屬于公共面積,如果06戶型私自改建并封閉,將被視為違建。”廣東金地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黃志明表示,開發商為了提高單價和制造賣點,往往通過設計陽臺、露臺、入戶花園的方式,將全部或一半面積贈送給業主,使人覺得得到了實惠。“但業主要注意的是,贈送面積是不計入房產證的,未來買賣時不能被估價而且也得不到法律保障。”
另外,贈送的部分開發商承諾交樓時已經搭板封閉,除了要求業主額外交納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搭板費外,施工也將在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進行,無疑延長了交房時限。
有些開發商會要求業主與第三方裝修公司就搭板部分簽訂裝修合同,而有些開發商甚至連裝修合同也不簽,收了搭板費后可開立收據。這樣一來,未來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糾紛,開發商將不承擔直接責任,業主將難以維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