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管費的繳納時限和標準都應該遵從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。如果要預收物管費,物業服務企業應該與業主充分溝通,取得業主理解和同意;若業主明確表示反對,物管企業不得強制收取,甚至將此作為交房條件。
想收房先交半年物管費,不交費就不交鑰匙(本報昨日曾報道)。以后如果遇到物業服務企業在收房這條路上強制設置“收費站”,市民可向所在區(市)縣房管局投訴舉報。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從市房管局了解到,由于前期入住率低、物業服務成本高等原因,預收物管費早就已成為一條不成文的“行規”。房管局表示,預收服務費應征得業主理解和同意,如果將預收服務費作為交房的門檻,市民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。
交房預收物管費
房管局:“合理不合法”
“預收物管費由來已久,在行業內是比較普遍的現象。”房管局物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,預收物管費的歷史基本上和物業服務企業進入成都的時間一樣長,“合理不合法。”
這樣長時間存在這個情況,在他看來,正是因為有它的合理性。
對于物業服務企業來說,新小區不僅意味著更大的前期投入,同時還有墊付資金的更大壓力。該負責人表示,新小區的設施設備配套,甚至初始保潔等等,都需要更大的資金投入。而與此同時,交房半年內是裝修相對集中的時候,而此時由物業服務企業代收的水費等款項,由于業主還沒入住,很難按時收取,物業服務企業還將墊資。墊資的還包括公共能耗等項目,每戶業主繳納的費用并不多,但積少成多,物業服務企業需要墊付的金額就不小。
根據成都市房管局提供的成都新小區的入住情況統計來看,交房半年內入住率不到10%。該負責人分析稱,入住率這么低,物管費的收取更難達到按時、足額兩個要求。不少業主可能一兩年都沒來過小區,就更難按時交費了。而對于物業服務企業來說,小區交房以后,所有物業服務就必須按照約定的標準來提供,人力成本、外包合同全部開始進行運轉。該負責人提供的數據指向物業服務是個“微利行業”,賬面上每個月都有大量資金流動, 但70%左右都為人力成本和稅費。在此情況下,他表示,如果不按時收取物業服務費的話,企業運轉都會成問題,所以一些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交房之初提出預收服務費,事實上,這也是為了讓還沒入住的業主更好繳納物管費。
如遇強制預收
業主可投訴 房管局將處罰
“收費方式單一,讓業主交費不太方便。”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現在一般物業服務企業主要提供當面繳納現金這一種方式,對業主來說并不方便,這也是新小區物業費繳納滯后的原因之一。對于沒有入住的業主,每個月專門到新小區交費“不太現實”。也正是因為小區建成之初,單一的物管費收取方式顯得更加不方便,所以物業服務企業客觀上更難按時收取物管費。主管部門一直在倡導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收費的多渠道多方式,方便業主交費。
在現在的情況下,交房時預收物管費已經成為行業“潛規則”。對此,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物管費的繳納時限和標準都應該遵從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,并保證收取的費用用于小區運轉的支出。如果要預收物管費,物業服務企業應該與業主充分溝通,取得業主理解和同意。若業主明確表示反對,物管企業不得強制收取,甚至將此作為交房條件。發生這種情況,業主可以向房屋所在區(市)縣房管局投訴,房管局將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