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7月24日,甘肅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,根據國家規定,我省已于7月10日上調了商業用氣、集中供暖用氣和工業用氣價格。同時,根據省內各市州不同情況,對天然氣加氣站價格等分別規定。同時決定從8月1日起,將蘭州天然氣加氣站售價從目前每立方米2.59元上調至3.1元。省內其他七個使用天然氣的城市,價格也將相應調整。
蘭州市的非居民用天然氣新價格:
1.商業用氣銷售價格:存量氣每立方米2.57元,增量氣3.56元。(此前價格為:每立方米2.17元。)
2.工業用氣銷售價格:月用氣量60萬方以下的企業存量氣每立方米1.99元,增量氣2.87元;月用氣量60萬方以上的企業存量氣1.8元,增量氣2.68元;蘭州市特大工業用戶蘭州藍天浮法玻璃公司存量氣售價每立方米1.75元,增量氣2.63元。(此前價格為:月用氣量60萬立方米以下,每立方米1.9元;60萬立方米以上,每立方米1.7元。)
3.民用集中供暖用氣銷售價格:每立方米2.12元。(此前價格為:每立方米1.47元。)
4.上游供氣企業提供給加氣站的售價為每立方米2.53元,加氣站對外銷售價格3.10元。(此前對外銷售價格為:每立方米售價2.59元。)
計算方法:提倡節約,按存量、增量分別定價
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,將天然氣分為存量氣和增量氣兩部分調價。所謂存量氣,就是用戶上一年實際使用的氣量,而增量氣為用戶使用的超出存量氣部分的氣量,各地門站價格都是按存量氣和增量氣區別定價。省發改委負責人介紹說,之所以要如此劃分,是建議用戶盡量控制用氣量,將下一年度用氣量保持在上年存量氣的范圍內,這樣成本壓力也會變小,而政府也達到了提倡節約用氣的目的。
原因:遵循市場緩解“氣荒”等供需矛盾
談及此次上調非民用天然氣價格的原因,省發改委負責人說,一方面是為了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。“天然氣是重要的能源商品,其價格也要反映市場供求、遵循市場規律。”
而另一個促成調價的主要原因,則是近年來頻頻出現的“氣荒”現象。這位負責人說,“包括蘭州,
其實這兩年也出現過幾次"氣荒",我們都不得已壓縮工業用氣使用量來保證居民用氣。”他認為,此次調價能一定程度上緩解供需矛盾。
調價影響:供熱成本增加采取統籌分擔方法疏導
省發改委負責人強調,此次只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,民用天然氣價格不作調整。中國供熱信息網了解到,目前蘭州集中供暖天然氣價格是每方1.47元,此次上調至2.12元,漲幅相對較大,會不會對居民集中供熱價格造成連帶影響?省發改委負責人說,關于采暖行業,包括公交車等行業成本上漲問題,成本增加的矛盾有關部門會采取統籌分擔的方法適時進行疏導。目前,蘭州市物價部門也已將此事匯報給了市政府,正考慮拿出減輕調價影響的相關措施。
此外,此次汽車加氣站對外售價也由原來的每立方米2.59元上調至3.1元,每方氣上漲0.5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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